關于推薦2021年省高職教育技能大師工作室結果的公示

發(fā)布者:教務處發(fā)布時間:2021-11-25瀏覽次數(shù):703

各部門:

     根據(jù)《廣東省教育廳關于組織開展2021年省高等職業(yè)教育教學質量與教學改革工程項目申報和認定工作的通知》(粵教職函〔2021〕41號)文件精神,學校啟動了2021年省質量工程項目申報及認定工作。經全校公開申報、二級學院推薦、教務處形式審查、專家評審及校長辦公會審議等環(huán)節(jié),2021年省高職教育技能大師工作室評審工作已完成。最終擬推薦《李維功測繪技能大師工作室》,現(xiàn)將推薦結果予以公示。

     公示期為5天,自2021年11月25日- 11月29日止。公示期間如有對擬推薦項目有異議,均可通過來人、來電、來信等方式向教務處反映有關情況或問題。反映情況或問題必須實事求是,客觀公正。反映人需提供真實姓名、聯(lián)系電話,以示負責。不報或不簽署真實姓名或不提供具體事實材料的,一律不予受理。對所反映的情況或問題,相關部門將認真調查核實。如果反映情況或問題屬實,影響項目申報結果的,將取消相應項目的推薦資格。

    聯(lián)系電話:020-82904263    受理部門及受理人:科研處李衛(wèi)國

 

教務處

2021年11月25日